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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专职学生辅导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24年度面向社会招聘专职学生辅导员1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简介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始建于2002年,是由湖北工业大学举办,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经过21年跨越式发展,综合实力跻身国内同类高校前列。荣获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湖北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湖北五一劳动奖状、湖北省平安校园。成为中软国际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深度合作伙伴、凤凰卫视集团.凤凰教育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基地、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湖北省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等。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岗位表:

岗位类别

招聘计划

学历学位

年龄要求

岗位条件

专职辅导员A

5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品学兼优,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校院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干部职务)1年以上。 3.需入住男生寝室,男性报考。

专职辅导员B

5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品学兼优,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校院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干部职务)1年以上。 3.需入住女生寝室,女性报考。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辅导员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以“辅导员岗+姓名”方式命名),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各阶段)、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专业资格证书、科研成果等资料电子档打包以“辅导员岗+姓名”方式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GCXYRZB@163.com。

(二)资格审查。学院对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笔试。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选取应聘人员入围面试。

(五)考察。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办理体检、签约等聘用手续。

特别说明:

1.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或者直接取消该招聘指标。

2.A岗、B岗实际录用指标可根据应聘人员分布情况予以调整使用。

四、有关事项说明

1.应聘材料需提交本科及以上各学习阶段证明材料,其中在国内获得学历学位者须上传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申请并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公告以及考核、录用结果等相关后续信息将在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网址://www.automicas.com)陆续发布,请应聘人员留意,且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按要求如实提交相关材料。

4.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为聘用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陈老师、毛老师

联系电话:027-59751858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

邮政编码:430068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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